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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与骑自行车(Z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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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7 1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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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热线

Catamount; `3 l+ g! m' K8 d1 h
非常难过听到有一位中国的同胞因车祸殒命。
6 j( _2 O; v* F  n我来加国刚足2年,这是我所听到的第5宗有关华人骑单车出交通事故的。前几宗没有发生命案。我曾亲眼目睹一位同事,骑车被撞,所幸伤事不重。4 \/ Y7 Q2 Y2 ?; L( f  }! b
对于很多中国人新移民来讲,很可能忽视了一点。在加拿大,自行车通常不做为代步工具的,而是运动设备。这一点可以从上下班的Rush hours 骑车绝大多数是中国人而非其他族裔看出。
8 J" g- J/ u& h$ I  o5 B3 E(1)自行车按交规,要独占一条机动车道,后面的车超跃时要首先变线,后超之。现在我也开车,我知道,通常不一定具备变线的条件。有时就在骑车人的旁边开过,这个时候,我的感觉是,真是很危险。
: r- j0 {* h! w6 Q3 k! e(2)于中国不同,在城市市区里小车的车速可以达到很高,不超速也可能达到60-70KM。年轻人又常超速。所以在中国的市区里,天天都小撞不断,往往不会有大撞。想想20,30公里的车速刹车距离显然会小的很多。5 D9 p3 Z* u4 }
(3)我在中国开过车,各种车辆有多么不守规矩,我就不想说了。但车辆通常有较大的体积,而令人最头痛不已的是随时可能从某个胡同出来的行人或自行车。加拿大人通常没有这个准备。: H+ z( w" [+ i$ e
(4)自行车过十字路号一定要推行,不要在骑了。这是交规。对一个刚刚登陆的新移民看看交规我觉得是应该的。
  N" [* e5 ^0 i& Q) x& P* B: y: y& Z1 Z: x7 C0 p
最后愿我们的这位同胞在天堂里安息,同时呼吁当时有人目睹惨剧一定要站出来,我凭直觉那个女孩有超速的嫌疑(只是直觉 sorr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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